间脑‐脊髓DA能神经系统与脊髓D2受体镇痛作用有关。将大鼠置于测痛仪聚光灯上方的塑料板上,聚光灯发出的光通过塑料板小孔照射大鼠尾中1/3和尾尖端1/3交界处皮肤,光热致痛引起甩尾,测痛仪自动记录光照开始至甩尾反应之间的时间(TFL),作为痛阈。每只大鼠在实验前测痛阈3次,间隔5分钟,取均值为基础痛阈(baseline latency,BL),BL为3至5秒的大鼠可用于实验。实验应于每日同一时间进行,以免每日变异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