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剂:1ml:3×106IU.毛状细胞白血病:皮下或肌肉注射,起始剂量每日3 × 106IU ,使用16 ~ 24周,维持剂量每次3 × 106IU , 1周3次,如耐受性差,则将每次剂量减少至1.5 × 106IU , 1周3次,使用大约6个月后,由医生决定是否对疗效良好的患者继续用药或是对疗效不佳的患者终止用药。本品治疗有严重骨髓抑制者时,应极为谨慎,因为本品有骨髓抑制作用,使白细胞,特别是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其次是血红蛋白的降低,从而增加感染及出血的危险。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连续使用6个月无效时停药,连续使用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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