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6
菌/毒种实验室保留资质法规
1 | 答:卫生部在2007年6月13日发布卫办科教函2007-360号急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病原微生物(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通知”。简称“通知rdquo...... |
![]() |
2 | 答:目的是:加强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应用;防止在菌(毒)种保藏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实验室感染或引起传染病传播。 |
![]() |
3 | 答: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管理办法适用的范围是什么?答: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人体健康有关...... |
![]() |
4 | 答: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设立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专业委员会,负责对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的生物安全评估...... |
![]() |
5 | 答:管理办法所指的病原微生物包括可培养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细菌、病毒、真菌、放线菌、立克次体、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微生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