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营养不宜应用或慎用于下列情况:年龄小于3个月的婴儿:不能耐受高张液体肠内营养的喂养。处于严重应激状态,麻痹性肠梗阻,上消化道出血,顽固性呕吐,腹膜炎或腹泻急性期中,均不宜给予肠内营养。严重吸收不良综合征及衰弱的病人:在肠内营养以前,应给予一段时间的PN,以改善其小肠酶的活动力及粘膜细胞的状态。症状明显的糖尿病,接受高剂量类固醇药物的病人,都不耐受肠内营养的高糖负荷。先天性氨基酸代谢缺陷病的儿童不能采用一般的肠内营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