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第八章第七十一条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规定如下:“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在这些报告单位中以医疗机构最为重要。医疗机构是药品的使用单位,因此它是发现和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的主要场所,也是ADR报告的最主要来源。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报告ADR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能否落实的基础和关键。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其在ADR报告工作中的作用,将有助于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落到实处,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