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保留了“神经症”(neurosis)这个名词,但其分类有很大变动,虽然将“癔症”保留,但从原来的神经症中划出来单列,认为这样可使神经症的概念与涵盖内容更趋完善。为了正确处理保持传统优点与国际接轨的关系,CCMD-3在神经症中列入“躯体形式障碍”这一诊断类别,亚型分类和ICD-10基本一致,但和DSM-Ⅳ有所不同。躯体形式障碍的出现与心理社会应激有密切关系,患者对其症状的解释和采取的应对行为方式,都表明他们需要认知行为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