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 ё di和Allg ōwer于1969年首先提出了四条成功外科重建治疗Pilon骨折的指导原则:①恢复肢体长度。第五条原则应是前四条达到后在保证力线稳定的基础上进行早期活动(图30‐9‐。在合并软组织损伤的病例中,早期的先作腓骨固定可保持肢体长度,等到软组织状况改善之后再进行Pi lon骨折的切开复位内固定。如果软组织损伤或严重粉碎性骨折不能行切开复位内固定,干扰小的技术如外固定可以考虑。9):超踝关节的外固定支架,不超踝关节的外固定支架,超踝关节带关节的外固定支架。其他在踝关节区可用的皮瓣包括: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