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年的实践证明,下列情况可施行肠外营养支持:①心、肺移植和腹部大器官(除肾以外)移植后的近期(5~7天),可行短期肠外营养支持。一次性或分期性恢复肠道连续性的小肠移植患者,因移植小肠消化道吸收功能的恢复需经历较长时间,因此,需分别施行3周至2个月的肠外营养支持。肾移植后,如并发肾小管坏死或肾功能迟迟不能恢复,可行部分肠外营养支持,使体内积蓄的蛋白质代谢产物转化为非必需氨基酸,参与蛋白质的合成。但当联合移植的肾脏并发DGF时,除继续按肝移植的要求进行肠外、肠内营养支持外,还需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由于移植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