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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六、可报告范围

可报告范围指可以报告的所有结果范围,包含两种类型的范围,即分析测量范围和临床可报告范围。指对没有进行任何预处理(稀释,浓缩等)的标本,分析方法能够直接测定出的待测物的范围,也就是系统最终的输出值(活性或浓度)与被分析物的活性或浓度成线性比例的范围,它反映整个系统的输出特性。此范围如果超出了分析测量范围,可将标本通过稀释、浓缩等预处理使待测物浓度处于分析测量范围内,最后结果乘以稀释倍数。常用线性实验来评价试验方法的分析测量范围,也即线性范围。验证二:各点校正验正值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但校正直线的斜率与1有统计 ......

——《实用检验医学 下册》
书名:《实用检验医学 下册》
栏目:实用检验医学 下册 > 第一篇 实验室管理和临床检验技术篇 > 第二章 临床检验质量管理 > 第五节 方法学评价
作者:丛玉隆 王金良 李晓军 涂植光 熊立凡
参编:王金良,李晓军,涂植光,熊立凡,马筱玲
页码:30-32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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