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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三、窒息的复苏

1 ﹒每次分娩时有1名熟练掌握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场,其职责是照护新生儿。凡有窒息可能的高危妊娠,儿科(或新生儿科)医师应提前到场,并在婴儿出生前了解母亲及胎儿的有关情况:如母亲的并发症、胎龄(早产或足月)、胎心(有无宫内窘迫及其程度和持续时间)、估计的体重等。指征:一般在窒息复苏过程中不鼓励使用碳酸氢钠,如对其他治疗无反应或确诊存在严重代谢性酸中毒时可使用。母亲疑似吸毒者或持续使用美沙酮(镇静剂)的新生儿不能用纳洛酮,否则会导致新生儿严重惊厥。脐静脉是静脉注射的最佳途径,可用于注射肾上腺素、纳洛酮、扩容 ......

——《妇产科治疗学》
书名:《妇产科治疗学》
栏目:妇产科治疗学 > 第二篇 产科 > 第九章 新生儿常见病的治疗 > 第一节 新生儿窒息与复苏
作者:王泽华
参编:张为远,童晓文,李小毛,乔杰,汪宏波
页码:281-284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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