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尚没有治疗指征的孕产妇,为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推荐使用预防用药。考虑到药物的耐药性及毒副作用,目前推荐用药方案为:孕妇自妊娠28周或28周以后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尽早。如果母亲妊娠期服用AZT达到或超过4周,婴儿服用AZT 1周,如果母亲妊娠期服用AZT不足4周,婴儿服用AZT 4周。如果是产时才发现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则按照临产后及分娩后的用药方案开始给予产妇抗病毒药物。婴儿出生后尽早①一次性服用NVP2mg/kg(或混悬液0.2ml/kg),最多不超过6mg(或混悬液0.6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