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CU,一旦婴儿生命体征稳定后,必须评估持续的辅助呼吸的需要,相关评估的因素包括术前婴儿的状态,膈肌缺损的大小,腹壁的张力,相关的先天性缺损的存在及通过肺泡‐动脉氧分压差[(A‐a)DO2 ]等来判断肺发育不良的程度。有轻微的肺功能损害的婴儿,术后在ICU持续控制呼吸2~12小时。这段时间后,残留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被拮抗,间歇指令通气(IMV)开始,IMV维持2~12小时后婴儿停止IMV,一旦婴儿生命体征稳定,当FIO2低于或等于0.5时表明有足够的气体交换,婴儿可被拔除气管导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