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前应加强宣传和全面查体,必要时应做心脏的特殊检查,估计在妊娠期心脏的耐受能力,尽早发现并确诊心脏病类型,全面评估是否可以妊娠。如不宜妊娠,可采取相应的避孕措施。若可以妊娠,应做好各孕期、产时、产褥及产后期的监护和保健,有问题随时处理,以选择最佳时机妊娠分娩。产褥期的生命体征监护不可忽视,要继续严密监护,及时处理。对心功能Ⅰ~Ⅱ级病例,产后若放松了监护与处理,仍有可能发生急性心力衰竭,甚至死亡。因此,对所有心脏病患者产后一律卧床休息,以后根据心功能情况逐渐增加活动。给予计划生育指导,动员心功能Ⅲ、Ⅳ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