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用于对L‐T4治疗不满意的患者[ 8 ],不作为甲减替代治疗的首选。Bongers‐Schokking等比较27例重症和34例轻型先天性甲减婴儿在不同时期用不同L‐T4替代治疗的疗效,发现理想的替代治疗应该在出生后3周内使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最好是在出生后2周内用> 9 ﹒ 5 μ g/(kg · d)的L‐T4使血清FT4维持在正常值上限水平。如果TSH受体缺陷严重,出生后又未得到及时治疗,可使患者的身体和智力发育严重障碍,以后即使给予TH制剂治疗,效果亦不满意,特别是智力发育无法改善。甲状腺激素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