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于1988年进行的。通过此次调查,明确了中国残疾的主要原因和残疾人的状况,从而帮助政府制订出一系列残疾人康复政策。目前,仍然是国内残疾人调查时的主要参考依据。但所列入的残疾只有五类,即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对于其它残疾,特别是内脏疾病的残疾没有包括在内。为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参照WHO和美国智能迟滞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见表24‐。不同的智力测定方法有不同的IQ值,但诊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