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面平整、车速快、参照物少,一旦发生交通伤害常常是车毁人亡或群死群伤的特大恶性伤害。在我国由于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以及公路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特别是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广大驾驶人员忽视了高速行车对自身和车辆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以致酿成严重事故。在沪宁高速公路1996年11月发生44辆汽车连环相撞,死亡10余人,交通堵塞5个多小时的重大交通伤害。据统计,各国高速公路的交通伤害发生率和死亡率分别只有一般公路的1/3和1/2,1981年英国高速公路的发生率仅为一般公路的1/10。虽然高速公路交通伤害发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