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患者就诊后,诊查顺序应是病史询问及病历记载、视力检查、眼外部检查、眼内部检查等,其中较详细的检查如裂隙灯检查,屈光间质检查、眼底检查等要在暗室内进行。在必要时再进行视野检查、色觉检查、光觉检查、眼压和眼压描记检查、前房角镜检查、眼球运动和双眼单视功能检查、泪道检查以及全身检查(血,尿、便常规,血压等)等。门诊病历应简明扼要,住院病历应做到全面、具体,主要包括三方面,即病史、体格检查和眼部系统检查以及眼科特殊检查。即患者入院的主要症状,不能用诊断代替症状,要说明病期。关于休格检查的要求及记载等,与其他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