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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治疗】

包括产前、产时和产后新生儿的处理。对严重溶血病的胎儿,为了避免由于严重贫血而引起死胎或水肿胎儿,如估计胎儿早产能存活者可提早分娩,对不能提早分娩者可进行宫内输血。提早分娩:对胎龄在33 ~ 34周以上、羊水L/S ≥ 2 ∶ 1 ,存在以下指征者,可实行早期引产: ①胎儿溶血病严重,经其他方法治疗无效,不引产胎儿将死在宫内。宫内输血:对胎龄小于32 ~ 33周、血红蛋白< 80g/L的严重溶血胎儿,宫内输血可以减轻贫血和胎儿水肿,减少死胎的发生。至于ABO溶血病,目前尚未见有效的预防妊娠期ABO血型不合溶 ......

——《儿科急诊医学》
书名:《儿科急诊医学》
栏目:儿科急诊医学 > 第二篇 新生儿急救 > 第一章 新生儿常见危重症 > 第十三节 新生儿溶血病
作者:赵祥文
参编:魏克伦,董宗祈,胡皓夫,董永绥,董宗祈
页码:251-253
版本:4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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