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s和Ritchie在1922年提出以牙槽突为标志将唇腭裂分为以下三类:1 .牙槽突前裂.其分类对腭裂叙述较清楚,但没有专门涉及唇裂的分类。在此基础上将唇腭裂分为原发腭和继发腭腭裂、原发腭腭裂以及继发腭腭裂三大类。但这种方法不够全面,未能反映出唇腭裂的各种形态特征,而且“原发腭”和“继发腭”的名词概念模糊,于是美国腭裂学会提出以“前腭(anterior palate)”替代“原发腭”,以“腭”取代“继发腭”的概念,并分类如下:前腭与腭裂前腭裂与腭裂的任何组合。目前,在我国临床上多采用的是根据裂隙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