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 cation of Function,I CF)是世界卫生组织于2001年5月通过的新残疾分类概念。用于残疾评定,可以用残损、活动受限、参与受限来表示。分类为研究人体与健康有关的功能状况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医护人员、健康人、患者、残疾者之间的相互交流。也有利于社会对残疾者的理解和沟通。1986年国务院批准《五类残疾标准》,1987年全国抽样调查,包括视力残疾、听力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但没有包括内脏残疾。表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