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无统一定义,多数学者可以接受的广义定义为:使用一切治疗手段仍不能控制的癫痫或目前还没有能力阻止继续发作的癫痫。大致可归纳为:癫痫诊断正确、按癫痫类型选药、使用1种或联合至少2种一线抗癫痫药、药物剂量在推荐范围内、血药浓度达到或超过有效范围、经CT或MRI检查无进行性中枢神经系统病变、癫痫发作仍不能控制、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和部分性发作每月至少发作4次、失神或肌阵挛发作每日至少1次,观察病程在2年以上者,称为难治性癫痫( intractable epilepsy , IE ) 。表13-2-2难治性癫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