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虑现实工作中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案件查处职能项目的明确情况,可以发现(表8‐。9),在已明确的职能项目中,实际开展的项目占83.2%,未开展的占16.8%,该项职能无未明确的职能项目。提示一方面应进一步全面开展案件查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也说明只有明确各级别卫生监督机构应承担的案件查处职能项目的,才能保证该项职能工作的有效落实和开展。各机构案件查处职能的项目开展比例:项目开展比例指标反映了特定卫生监督机构实际开展的案件查处项目数占应开展的项目数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