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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二)Apert综合征

又称,尖头并指(趾)畸形。并指(趾)尖头综合征。过去认为本病是骨炎、佝偻病、羊水索条压迫、先天性梅毒、风疹等外因引起,目前认为是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性疾患。临床表现是: ①尖头畸形:头形尖而短,前额高耸,冠状缝早期愈合,颅骨纵轴增大,大囟门部向前上隆起。眼窝较浅,眼球突出,两跟距离增大,斜视。肢端畸形:并指(趾)多为左右对称,程度不等。皮肤融合或完全性骨性融合。有各种程度的精神发育迟滞,而脑部缺乏特异性病理改变。 ......

——《神经系统疾病定位诊断》
书名:《神经系统疾病定位诊断》
栏目:神经系统疾病定位诊断 > 第七章颅神经及其病变综合征(二) > 四、颅底及脑底结构及其病变综合征
作者:张葆樽 安得仲
参编:
页码:224-225
版本:3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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