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大部分的楼宇、广厦、工厂等等的建筑工程,都认为这是百年大计,事先均应有周密的计划,巨大工程则更需要对本工程的必要性、选址、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计方案、施工等诸多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证,然后经过层层认真的审批,才能付之实施。但是近些年来,我国各地频频出现“短命工程”,以至新华社于2010年11月25日专门发文指出,要遏制这种“短命工程”,必须建立问责制度。笔者认为,短命工程”乃一种人为灾害,务必加以遏制。当然,这毕竟已是马后炮,我国有关方面理应重视和建设对重大工程项目的计划论证制度,并严格执行,以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