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全面评估是指对癌症患者疼痛病情及相关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疼痛病因及类型、躯体性、内脏性或神经病理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性质、加重或减轻的因素、止痛治疗情况、重要器官功能情况、心理精神情况、家庭及社会。应当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完成疼痛初筛(入院护理评估单见附件5 -。1 ) ,在24小时内进行首次全面评估(简明疼痛评估量表见附件5 -.3 ) 、给予止痛治疗3天内、达到稳定缓解状态时分别进行再次全面评估。8 ) ,并逐项填写随访记录(随访记录见第6章护理文书书写基本原则与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