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授权卫生部检验中心和省级临床检验中心依据本《办法》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规范》对个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实验室所在的医疗机构。受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卫生部临检中心和省级临检中心可对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5 ﹒除PCR,其它基因扩增检测方法如、和等均属《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管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