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切实履行饮用水卫生监管职责,卫生部于2010年3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增强对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饮用水卫生检测和监测能力建设,加大饮用水末梢水监测力度。明确提出省级和省会城市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在2011年6月底之前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水质指标的检测能力,并开展辖区内饮用水水质摸底检测工作,确定当地需要实施经常性监测的水质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控制指标。同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