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这是全面提高市政供水水质,改善居民饮用水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这是本次水质标准修改的重要进展之一。对生活饮用水水源水的要求套用了相关国家标准。增加了对制水,输水材料和贮水设施的要求,要求处理生活饮用水过程中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 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水质检测、供水企业管理则应分别参照CJ/T 206‐2005和SL 308‐2004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