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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二、水电解质失衡的治疗原则

早期治疗的目的是允许生后5~6天的生理性体重下降,维持正常的渗透压和血容量,血压、心率、尿量、血浆电解质、血气正常。维持治疗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及生长所需。足月儿生后24小时内,如无细胞外液的过度增加,可不必补充钠。如果生后5~6天后,体重下降大于3%~5%,应调节液体入量、补充热量。应在生后第2天即开始评估对液体、电解质的治疗反应。对体重不足1000g的超低出生体重儿(ELBWI),应每6~8小时进行体格检查、尿量、尿比重、血浆电解质测定的评估。由于生后红细胞破坏,血钾范围4.5~7mmol/L,早期不 ......

——《中华围产医学》
书名:《中华围产医学》
栏目:中华围产医学 > 第九篇 新 生 儿 篇 > 第四章 新生儿营养及有关疾病 > 第四节 新生儿水电解质平衡及液体治疗
作者:张为远
参编:黄醒华,虞人杰,叶鸿瑁,盖明英,林其德
页码:740-741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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