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中的随访:建议治疗的前12周,每4周随访1次,每次医师需要详细询问患者的生理副作用以及精神状况。监测项目包括血常规、肾功能、肝功能,在治疗的第。12、24周及治疗结束时检测HCV RNA,并于治疗停止24周后复查该项目。治疗中每12周监测甲状腺功能1次。下列基线指标可作为临床用药开始的指标:血小板计数大于100 × 10 9 / L,中性粒细胞计数大于1.5 × 10 9 / L。曾报告治疗时出现高甘油三酯血症和严重的高甘油三酯血症,因此建议监测血脂水平。IFN可能降低美法仑(苯丙氨酸氮芥)的血清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