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沙门菌污染食品,特别加强禽、畜肉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管,严格执行宰前和宰后的兽医卫生检验,并认真执行有关的操作规程。控制食品中沙门菌繁殖,食品充分加热以彻底杀死病原菌。菌随血流进入肝、脾、肾、胆囊等器官并在其中繁殖后再次入血造成第二次菌血症,此时症状较为明显,持续高热,出现相对缓脉,肝脾肿大,全身中毒症状显著,皮肤出现玫瑰疹,外周血白细胞明显下降。发生沙门菌食物中毒后,首先采用洗胃、催吐或导泻等方法去除病人胃肠道中尚未消化吸收的食物,重病患者可使用抗生素,视病情给予补充水分和纠正电解质紊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