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朝阳区政府根据国家对急救功能定位,及时调整了机制体制,成立了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使该机构由原来的差额拨款单位转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5人)正式纳入朝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主要承担:1 ﹒辖区日常院前急救医疗服务。5 ﹒辖区院前急救科研工作,负责推广和普及院前急救新技术、新项目。7 ﹒朝阳区院前急救体系发展建设和紧急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