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配置一(最低配置):满足因患有重性精神疾病而可能出现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病人的住院需要,即满足每年128.23万病人住院的床位配置。三种配置要求的床位数及需新建的床位数如表2‐21所示。最低配置要求精神科床位190129张,需新建63508张。增加床位数为“0”表示该地区已经达到或超过配置标准,按照“配置原则2 ”,不对该地区的精神科现有床位数进行增减。在最低配置下,床位密度为1.48张/万人。表2‐22三个级别精神科床位配置密度与部分东南亚国家的比较(张/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