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新生儿快速性心律失常,在气管插管和建立静脉通路前即刻给予直流电复律。如果腺苷无效,常用的治疗快速性心律失常(SVT、AF)的一线药物为地高辛,总量为20~30 μ g/kg,分3次24小时内给予。快速性心律失常一般需要治疗3~12个月,如果没有突然发作,可以停药。突然死亡:儿童心律失常少见的并发症,但可以发生在先天性房室传导阻滞和室性心动过速的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