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人员是我国卫生服务工作的主体和主力军。加强对医师、护士等人员执业法制管理,对于全面推进卫生法制建设,规范、引导和保障卫生服务行业的发展,提高医师、护士等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实现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神圣职责,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和影响。19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原规定进行修改的基础上,颁发了新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并相继出台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办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