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质量管理的范围包括:急诊留观病历、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的书写质量。应按照卫生部(卫医政发[ 2010 ] 11号,2010年1月22日)《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历书写的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等方面进行监控。首次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即患者入院后的第一次病程记录,病例特点应对主诉及主要的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高度概括,突出特点。急诊留诊观察病历包括初诊病历记录(门急诊就诊记录)、留诊观察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化验结果评估和出科记录等内容。留诊观察首次病程记录内容包括病例特点,诊断和鉴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