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12日~15日、4月26日~5月3日我和国务院研究室及卫生部有关人员,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主要内容,先后考察了江苏省苏州市、江阴市和河南省林州市、开封县的农村卫生工作,与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进行了座谈、交谈。开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苏州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范了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下一步拟推广河南江苏两省的经验,要求各地抓紧试点,并通过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