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精神卫生服务人员承担政府公共职能的,开展常规公共精神卫生项目的,建议中央政府承担所有的财政保障投入,以切实保证社会安全网的作用,其需要补偿的经费测算如表2‐23所示。总额4.12亿元,分别占卫生总费用的0.05%、GDP的0.003%和财政支出的0.014%(2005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为7590.3亿元,GDP为136515亿元,财政支出为28487亿元)。此项经费全部由卫生部门承担,投入水平每年应随经济增长有所增加,且费用年增长率不低于政府卫生支出的增长率。表2‐24筹资水平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