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直以来实行强制性的婚前医学检查政策,实施婚前检查政策能减少出生人口缺陷、提高人口素质。但是基于结婚与妊娠之间较长的时间间隔及婚前检查与产前检查的脱节等原因,婚前检查并未在真正意义上服务于孕期保健,并且该政策的实施使得人们更多关注围婚期保健,而忽视了孕前保健。因此,在2003年10月1日卫生部取消了强制性婚前检查制度,并于2007年2月6日发布《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以此规范孕前保健工作。基于孕前保健的重要性,因此,社区卫生工作者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向育龄夫妇宣传孕前保健的重要性、时机和主要保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