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改善关系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和活动。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7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即使公平地处理医疗纠纷,对于不懂医学科学的患者及其家属来说,也难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