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发性骨肿瘤的治疗中,外科介入治疗是近年来开展的。20世纪50年代末,肢体末端的继发性骨肿瘤便要求行截肢术。患者的选择标准从系统和局部来看主要有以下相同点:①开放操作必须比任何被接受的闭合性技术更有益。患者的全身状况和存活力要求进行合理的手术操作.操作的计划性将会大大提高患者日常生活能力。尽管脊柱内固定技术在脊柱肿瘤姑息治疗中的应用日渐增多,但累及中轴骨的继发肿瘤并不一定要求进行手术治疗。肿瘤活检处或行内固定术后的手术切口出现真菌样生长,在真菌感染部位以上截肢是可行的,也可避免继发感染和败血症。起源于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