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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七、妊娠与哺乳期用药

患者李女士诊断为妊娠期哮喘,听说治疗该疾病的药物为激素,担心药物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咨询是否可以不用药物治疗?1 / 3哮喘患者因妊娠而加重,多发生在妊娠第24 ~ 36周。未控制的妊娠哮喘会导致孕妇发生子痫或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还可增加围产期病死率、早产率和低体重儿的发生率。常用的治疗哮喘的药物没有显示出妊娠女性具有危险性,这些药物包括: β 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吸入剂、皮质激素吸入剂、抗胆碱能药吸入剂、茶碱类全身性给药、用于预防过敏性哮喘的色甘酸盐吸入剂。例如沙丁胺醇、布地奈德等已广泛用于孕妇,可以放 ......

——《哮喘用药咨询标准化手册》
书名:《哮喘用药咨询标准化手册》
栏目:哮喘用药咨询标准化手册
作者:刘丽宏
参编: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童朝晖,张晓乐,张继春,林英翔
页码:51-52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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