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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3.菌种保藏、供应和使用

菌种保藏应遵守哪些法规?管理中心下属菌种保藏机构对属于国家编号的菌种应采取妥善可靠的方法进行保存,避免菌种死亡或变异。对专利菌种的索取应按专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执行。大量活菌操作或动物感染实验应在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进行,参与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专门训练并富有操作经验,有严格的防护措施(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柜,隔离衣、帽、口罩) 。使用后的菌毒株应在本单位领导的监督下将菌毒株销毁。答:需要做昆虫实验的实验室必须具备相应的防虫和杀虫的设备。如要进行动物实验时,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应升一级进行管理。如按该菌株的危害级别 ......

——《临床微生物检验问与答》
书名:《临床微生物检验问与答》
栏目:临床微生物检验问与答 > 第九篇 临床微生物学实验室的法律法规 > 第一章 临床微生物学实验室的通用法规 > 第三节 细菌(毒)种保藏机构法规
作者:张秀珍 朱德妹
参编:陈东科,胡付品,胡云建,倪语星,娄峥
页码:487-488
版本:2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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