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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第六节 处方书写

处方( prescription )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学文书。社区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2 .执业医师需参加本机构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4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

——《全科医生临床操作技能训练》
书名:《全科医生临床操作技能训练》
栏目:全科医生临床操作技能训练 > 第十六章 病历与处方书写
作者:于晓松 王晨
参编:冯玫,李双庆,杜兆辉,马力,马中富
页码:293-295
版本:2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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