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是对《医疗机构消毒药械管理制度》部分内容的具体说明。原卫生部2010年1月1日发布实施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中指出: 75%单方乙醇消毒液、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戊二醛类消毒剂及抗(抑)菌制剂,不再需要申报《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 ,产品责任单位应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要求进行卫生安全评价.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臭氧消毒机、电热煮沸消毒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设备、各类内镜清洗消毒机、空气消毒净化设备、紫外线消毒灯等。消毒器械既属于医疗器械,又属于消毒产品,因此应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