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开展医疗社会工作当务之急就是进行制度化建设,从岗位设置、准入、职责、待遇到晋升晋级、学习培训等问题都需要整体考虑,从制度机制层面加以逐步解决。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这是首次将社会工作纳入专业技术的范畴,是明确的职业定位,但有关开展医疗社会工作的制度仍是空白① 。针对我国医疗纠纷增多、医患矛盾突出的现状,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了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增进医患沟通的主张,让医务社会工作者与医护技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