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安全控制中人是一个主动因素,通过教育和强制性的约束逐步改变人的不良行为与习惯,通过人的改变来改善交通安全状况。对领取驾驶执照不足三年者要从严训练和考核,对错误行为的处罚条例如罚款、违章记录、控制、吊扣或吊销执照等既有利于行为改变又能减少违章和交通伤害的发生。交通法规是交通管理的法律依据,也是调整人们交通关系规范行为的准则,对全体居民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处罚条例,制止违法的错误行为,消除所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消极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