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SARS疫情不仅留下了历史烙印,也带来了深刻的反思。医疗救治体系有待完善,以形成反应快速、结构合理、功能完整的医疗救治体系。SARS疫情结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先后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得到极大加强,应急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极大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