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脾周围的器官与胰体尾部或胃底部良性病变,只要有病变累及脾或手术不方便,便将脾连同邻近器官一并切除,称之为无辜性脾切除。为了治疗疾病,不必要地、过多地切除某一器官绝非高明之举。在治疗疾病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多保留一个或一部分器官,才是恰当的,才是外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特殊情况的处理:巨大的胰腺肿瘤、慢性胰腺炎粘连致密者如拟保留脾,估计在分离时可能发生术中难以控制的出血可采用脾血管预处理法,即先于近端离断胰腺,于脾动脉腹腔干起始处、脾静脉与肠系膜上静脉汇合前,分别游离出脾动脉和脾静脉予以阻断或结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