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顾客投诉,达到顾客满意,保证药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顾客对药店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口头、电话与书面投诉。质量管理部门(顾客服务中心)是处理顾客投诉的归口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应设置顾客的投诉电话,公布电话号码。工作人员在直接与顾客接触的服务过程中,接到顾客投诉时,若属于本部门的问题,本部门经理立即处理,并记录。需回复顾客的函件,经店长审批后发至顾客。对由顾客协会转送的投诉事件,按上述程序办理,处理结束后与协会联系,告知事件的处理过程。每年组织一次顾客投诉处理情况总结,广泛了解顾 ......